本報訊(記者 高健)2009年,本市曾破獲一起“最大天然氣盜竊案”,但該案另一主犯房建華一直在逃,後來才被抓獲。昨天,海澱檢察院通報,房建華因盜竊罪獲刑12年,檢方還公佈了案件詳情。
  “這件事是知情人向媒體舉報才偵破的。”原來,2009年底,該案罪犯之一陳利新的一個朋友主動向媒體曝料:“有人改供暖燃氣表”,並帶著記者到陳利新等人承包的鍋爐房暗訪。隨後,媒體向燃氣集團舉報,燃氣集團員工發現,燃氣表的數據線有被人剪斷又接上的痕跡,而該鍋爐房的用氣數量與同樣供暖面積的用氣量差距很大。隨後,燃氣集團報案。
  2010年4月27日,王滿等4人被控制。
  “我們也是眼瞅著不掙錢,才動了心眼兒。”如今王滿等人都已開始服刑,他們庭審時交代,幾個人是河北老鄉,聽人說承包供暖很掙錢,於是找到另一名老鄉,以一年20萬元的價格,借用老鄉公司的營業執照,“借殼”承攬業務。
  另一罪犯王建平供述稱,他有鍋爐本,而且和城建公司的一位副總認識,2009年供暖前夕,他們請這位副總吃飯,提出承攬海澱區王莊路15號和27號院、建清園小區、雙清路14號院等地的鍋爐房,供暖面積達21萬平方米。生意談成了,大家本來預測,一個供暖季能賺200多萬元,但供暖開始才發現,本應收400多萬元的供暖費,卻只收上來四分之一。
  為了彌補“損失”,王滿等人商量聘請“高手”。 “目前,在北京乾供暖很多都是河北赤城縣人,在這個以同鄉人為主的圈子裡,大家都知道房建華掌握著‘技術’,知道怎麼‘弄表’,有著‘一剪沒’的外號。”檢察官介紹,王滿花費11萬元,請房建華在2009年11月底帶著扳手、改錐等作案工具,破壞了兩台鍋爐的燃氣計量表。“白天儘量用走字兒的鍋爐,夜裡用不走字兒的鍋爐。”房建華還傳授給王滿等人“秘方”。這樣,直到2010年春節前後,因為聽說燃氣公司開始檢查鍋爐,房建華才又把鍋爐房燃氣計量表調好。但為時已晚,早盯上了他們的警方抓獲了王滿等人,房建華卻忽然消失了。
  去年8月29日,經過公安機關工作,房建華最終落網。讓人意想不到的是,他除了承認在2009年幫助王滿等人改表盜竊燃氣的舊案,還供述了2011年底,再次借承包供暖鍋爐房之機,破壞燃氣計量氣表盜竊供熱燃氣的犯罪行為。“我知道那些人(指王滿)‘栽了’,但掌握了這手藝,有人出錢,忍不住誘惑,就重操舊業了。”房建華這樣說。
  難點分析
  首次推算認定盜竊數額
  檢察官介紹,類似盜竊燃氣的案件中,司法工作里的一個難點就是盜竊數額無法確定。以往,只能聘請專門機構通過綜合採暖季氣溫情況、室內外計算溫度、採暖面積、建築結構、耗熱量指標、管網效率、燃氣鍋爐熱效率、天然氣發熱值等數據進行推算。
  針對類似案件中的認定困境,今年3月,兩高共同出台了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盜竊電力、燃氣、自來水等財物……盜竊數量無法查實的……按照正常使用期間的月均用量減去盜竊後計量儀錶顯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盜竊數額。”根據這種推算方法,檢察院最終認定,房建華盜竊燃氣980211.97立方米,價值1969044.22元。  (原標題:法院首次推定盜竊數額判案)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ol54olcgy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